在澳洲的第8天我找到工作了。
是一間餐廳的服務生,也在今天直接試工4小時了,讓我明天繼續去試工。
老闆說他本來就有缺人,只是因為另一個員工課表還沒出來,所以不敢先通知我去試工,因為他會盡量保障所有員工的時數都有40小時。
怎知我今天去掃街丟的履歷也是他的店,如果我不介意一開始時數比較短,可以先開始工作。
賺得少總比沒收入好啊,我馬上就答應了。

現在很努力在背菜單,希望一切順利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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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lorlala12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